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執業獸醫繼續教育培訓質量,依據《中國獸醫協會注冊執業獸醫師繼續教育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中國執業獸醫繼續教育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是以提高“執業獸醫臨床能力”為目標,專門負責就獸醫相關政策法規和職業道德、標準規范、專業知識和臨床技能等方面開展的繼學歷教育之后的教育活動。
第三條 培訓機構分為一級培訓機構、二級培訓機構和三級培訓機構3類。
第二章 認可條件
第四條 三級培訓機構認可條件:(一)能夠嚴格遵守《中國獸醫協會注冊執業獸醫師繼續教育暫行辦法》;
(二)擁有與所承擔培訓工作相適應的結構合理的高水平師資隊伍,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相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職師資不少于2人;
(三)具備一定規模的培訓場所及現代化教學設備和條件(專用或兼用);
(四)配備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如機構管理、項目管理、師資管理、學員管理、檔案資料管理等制度;
(五)培訓機構有專人全面負責培訓工作,有專、兼職的培訓管理人員且分工職責明確。
第五條 二級培訓機構認可條件:
除滿足第四條(一)、(三)、(四)和(五)外,還應滿足,
(一)擁有與所承擔培訓工作相適應的結構合理的高水平師資隊伍,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相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職師資不少于4人;
(二)成功主辦至少1次繼續教育活動,且每次培訓學員應不少于50人。
第六條 一級培訓機構認可條件:
除滿足第四條(一)、(三)、(四)和(五)外,還應滿足,
(一)擁有與所承擔培訓工作相適應的結構合理的高水平師資隊伍,其中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相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職師資不少于6人,教授或相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職師資不少于1人;
(二)成功主辦至少3次繼續教育活動,且每次培訓學員應不少于80人。
第三章 申請與審批程序
第七條 一級培訓機構由全國執業獸醫繼續教育委員會審核、認可,二級培訓機構由中國獸醫協會執業獸醫繼續教育中心審核、認可,三級培訓機構由省級獸醫協會審核、認可。未成立或正在籌備成立獸醫協會的地區,相應工作暫時由上一級獸醫協會代理完成。第八條 具有培訓資質的與獸醫專業相關的協會、科研院校、疫控機構、公司、動物醫院等都可以申請作為培訓機構。
第九條 擬申請成為培訓機構的單位,應填寫2份加蓋本單位公章的一級、二級或三級《執業獸醫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申請表》,并按要求準備相應的資質證明材料。
(一)培訓資質證明;
(二)營業證明(含營業執照和完稅憑證);
(三)專、兼職師資的有關信息,包括簡歷、職稱證書、聘用證明等;
(四)培訓機構組織架構及人員分工情況說明;
(五)培訓機構管理、項目管理、師資管理、學員管理、檔案資料管理等相關制度;
(六)申請二級培訓機構者,還要求提供“成功主辦至少1次繼續教育活動,且每次培訓學員應不少于50人”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每次繼續教育活動的宣傳手冊、師資人員簡歷、學員簽到表、授課現場照片或錄像資料等;
(七)申請一級培訓機構者,還要求提供“成功主辦至少3次繼續教育活動,且每次培訓學員應不少于80人”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每次繼續教育活動的宣傳手冊、師資人員簡歷、學員簽到表、授課現場照片或錄像資料等。
第十條 提出認可申請的單位,應在提出申請的同時應向受理單位交納認可費,認可費標準另行公布。
第十一條 申請單位應于每年3月底前提出申請,受理單位應于接到申請后的60天內作出是否認可的批復。
第十二條 培訓機構資格從認可之日起2年內有效。
第十三條 所有培訓機構應及時更新并保持資質的有效狀態。
(一)資質期滿或被取消資質的培訓機構不得在網站、宣傳材料、聽課證明和課程日程上使用“中國獸醫協會認可字樣”或“省級獸醫協會認可字樣”;
(二)培訓機構須在資質到期前60天內,提交更新申請并繳納相應費用,資質超過180天未申請更新的,將不再受理該機構的申請;
(三)申請方須至少在過去的2年內主辦過1次認可培訓項目才能順利更新資質。
第四章 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 經認可的培訓機構,應當履行以下職責:(一)自覺接受對培訓過程的監督和對培訓效果的評價;
(二)負責監督授課過程,確保每位學員真正地參與到項目內容的學習中;
(三)負責保存至少5年內的繼續教育項目記錄,以供檢查。記錄應該包括:繼續教育項目提綱、講師的個人簡介、授課時間和地點、授課現場照片或錄像資料、學員簽到表(包括姓名、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參加培訓的總人數、繼續教育證明、課程評估表;
(四)向所有聽課者免費提供機構蓋章確認的繼續教育證明,內容應包括聽課者姓名及執業獸醫證書編號,培訓項目名稱及編號,培訓機構名稱及認可代碼,培訓日期、授課方式、學分類別、學分數和考核結果等;
(五)如有機構協辦某項目或某課程,負責提供協辦協議;
(六)每年12月底前向監督機構報送工作總結、本年度舉辦的繼續教育項目的執行情況匯報表(含學分授予情況統計)、教材等材料,以及下一年度繼續教育項目。
第五章 機構管理
第十五條 經認可的一級培訓機構和二級培訓機構應接受中國獸醫協會的監督和指導,經認可的三級培訓機構接受所在省級獸醫協會監督和指導。未成立或正在籌備成立獸醫協會的地區,相應工作暫時由上一級獸醫協會代理完成。第十六條 經認可的培訓機構必須認真履行機構職責,舉辦的繼續教育活動應符合相應級別項目標準,保證項目水平和教學質量。
第六章 處罰
第十七條 對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單位,可以即時終止評審,并做出2個月內不予受理認可申請的處罰。
第十八條 對不按培訓標準實施培訓活動、組織管理混亂、不能保證教學質量的培訓機構給予通報批評并限期180天改正,對情節特別嚴重或未能在限期內改正的培訓機構可撤銷其培訓資格。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獸醫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